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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法刑法考点辅导:累犯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1-20

    【相关法条】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知识要点】
    累犯分普通累犯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两种。
    刑法修正案八对第65条第一款和第66条作了修改,原有条文是:“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一)普通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以及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
    (4)限制性条件: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六十五条作了修改,主要是明确了认定累犯的限制性条件,即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成立累犯。此处新条文将“过失犯罪除外”增改为“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注意:“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成立累犯的规定是命题的要点,考生做题时一定要注意犯罪人的犯罪年龄。
    (二)特殊累犯
    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对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做了重大修改,以前仅限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现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要点:只要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无论隔了多少时间,无论是否实施与之前犯罪类型相同的犯罪,只要是这三种类型的犯罪之中的具体罪名,都认定为累犯。
    (三)累犯的法律是后果有三:一是应当从重处罚;二是不能适用缓刑;三是不能适用假释。
    注意:
    (1)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2011年4月30日以前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但是,前罪实施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2)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2011年4月30日以前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3)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2011年5月1日以后再犯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经典考题】(2009年试卷二第10题)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构成累犯
    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07年3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构成累犯
    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06年4月20日再犯同罪。丙不构成累犯
    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 月14日。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累犯的成立条件。
    1.甲不成立累犯。原因有二:第一,甲所犯的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不可能成立累犯;第二,甲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即后罪不是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以后。A选项说法错误。
    2.乙成立累犯。乙犯故意犯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执行完毕之后,在五年之内又犯故意犯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这符合一般累犯的条件。
    3.丙成立特殊累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的,都以累犯论处。
    4.丁不成立累犯。前罪失火罪属于过失犯罪,后罪无论什么犯罪,都不可能成立累犯。
    本题正确答案为B.
    【经典考题】(2004年试卷二第13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累犯的成立条件。
    1.张某不成立累犯,因为缓刑期满的法律效果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所以,张某不是在“前罪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新罪,故不符合累犯的成立条件。
    2.李某成立累犯,因为强奸罪与妨害公务罪都是故意犯罪,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且后罪妨害公务罪是在前罪强奸罪执行完毕之后五年之内再犯,故符合累犯的成立条件。
    3.王某成立累犯,因为假释考验期满的法律效果是剩余刑期视为执行完毕,所以在假释考验期满之后五年内再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故意犯罪,成立累犯。
    4.田某成立累犯,因为田某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后罪是在前最执行完毕之后实施,故成立累犯。
    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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