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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2-19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6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缴费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9:00-3月2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xue.net.gdkszx.#.cn)进入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办人加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交费
  从2012年12月份起,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一律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关于惠州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的通知》),不再采用现场交费。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报名程序要求操    
作惠州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方式。惠州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3月29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惠州报名点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网上缴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前无需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有效时间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我市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此表。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
  (四)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按惠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xue.net://hz.gdkszx.#.cn/)上公布的时间内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附件1要求的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科目

6月22日

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3年),报考5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报考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税务代理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后果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www.xue.net://hz.gdkszx.#.cn/)通知。
  (五)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六)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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