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15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精神,现将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 造价员资格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公共课)、《工程计价》(专业课)两科。其中《工程计价》按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报名时考生可选报其一。两科同时合格者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专业课考试内容包括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含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内容截止至2013年3月前发布)、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安装工程计价计算题均为必做题,不细分专业选做。 公共课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培训讲义(2011修订版),补充内容包括①《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②《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2〕242号)、③《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浙建建〔2012〕93号)、④《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浙建建〔2012〕86号)等。 二、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科目为闭卷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卷面满分100分。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及相关证件。 《工程计价》科目为闭卷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卷面满分为100分,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卷上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相关证件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如相关定额、规范等。不得携带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主办单位统一发放、回收。 允许携带的资料清单如下: ①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 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特别要注意: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等,不得带入考场。 三、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年龄在60周岁(以本年度考试日期为准)以下,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学校需备案)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管理机构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4)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者。 对于具有造价员、造价师资格,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核对现报考单位与原造价员证书单位或造价师注册单位是否一致。 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考生,考试合格后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但不参加从业登记,不核发从业专业章。 四、考试时间、考点的设置 1、考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周日); 上午:9:00~10:30 《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 下午:1:30~4:30 《工程计价》 2、考点设置: 考点统一设在各设区市中心城市。 五、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首次报考(2012年度未报考)考生按要求在网络报名系统填写资料并上报,历年报考(2012年度已报考)考生只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对网络报名系统内已有资料进行修改上报。 首次报考考生和历年报考考生均应办理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18日-3月28日,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站(网址:www.xue.net.zjzj.ne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扫描并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大头照、造价员资格证、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造价工程师考试相关科目合格成绩单,上传的扫描件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提交报考申请。考生请正确选择报考人所属辖区,省(部)属单位考生请选择省属地区。报考申请一旦递交,网上报名流程完成,报名信息不能再做修改,考生在递交前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 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合格资格。 (2)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5日—3月29日,首次报考考生和历年报考考生均应按网上报名时的提示正确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后集中于规定时间到单位所在地的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在杭省(部)属单位考生请到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 现场确认时,首次报考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7; 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用已有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申请免试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学籍证明,或造价工程师二个相关科目考试合格成绩证明等原件。 历年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 (2)符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免试条件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对于省内开设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请于3月18日前,将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的报告及开设上述专业的批文、课程设置情况、招生录取名单等相关资料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并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在杭省(部)属普通高等学校直接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经省考试领导小组核准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凭学籍证明和学生证,由学校统一报名,参加属地考点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凭毕业证书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2012年度以前已申请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应提供本届学生招生录取名单。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考试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于4月19日前汇总上报本地区考试人员数据库。 六、准考证打印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5月20日-24日,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下载打印 “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2010)244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其中工程计价70元/人,基础理论30元/人,各市在收取的费用中,按每人单科30元,双科40元的标准在报名结束后上交省造价管理总站,余款由各市用于考试报名、考场租用等考务支出。 八、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以自愿为原则,省属考生的考前培训由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实施。培训通知另发。 联系电话:0571-88058079 联系人:王漪 九、其他 1、考试工作在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实施,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助配合。 2、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5月6日前将试卷预定单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本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因此,各市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每一项考务工作都要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问题要有应对措施。在考试工作中,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这次考试公平、公正地进行,并顺利完成考试任务。对提供虚假资料、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并予以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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