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6
一、报关员注册: 参加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者,方可申请报关员注册。 向注册地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应递交下列文件: 1.《报关员注册申请书》、《报关员情况登记表》(向海关领取); 2.海关核发的有效的《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 3.申请人所在企业的人事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 4.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正本; 5.申请人的近期免冠同底版彩照(大一寸)二张; 6、《报关员资格证书》正本; 7、自备内装本人大一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的信封一个,信封正面用正楷写明报关员姓名、报关员证号(待海关发放后填写)、单位名称及海关注册编号。 二、核发报关员证件: 海关根据报关企业的申请以及企业进出口报关业务量核定企业的报关员数量,同意注册的核发报关员证,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领取《报关员证》及报关员条码卡。 三、报关员调换工作单位的手续: 1.在同一海关辖区内报关单位的报关员如调换报关单位,应由调出单位出具证明,连同报关员证、资格证、条码卡递交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注销手续。调入单位的注册手续按本须知第一条办理。 2.本关区报关员调到其他海关所辖的报关单位: 广州关区内的报关员调到其他海关所辖的报关单位,如需继续担任报关员的,按本条第1款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3.外关区的报关员调到广州关区所辖的单位: 如需继续担任报关员的,按本须知第一条报关员注册的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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