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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经济基础知识考试资料: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4-3-30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同等原则、对等原则

  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

  4.辩论原则

  5.处分原则

  6.检察监督原则

  7.支持起诉原则

  【例题·多选题】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 )。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不对等原则

  C.不支持起诉原则

  D.辩论原则

  E.处分原则

  [答疑编号2880320103]

  『正确答案』ADE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4个:合议制、回避制、公开审判制、两审终审制

  1.合议制:合议庭由3人以上的单数审判人员组成

  2.回避制→保证公正:近亲属、利害关系人员、其他关系

  3.公开审判制:不公开审判的情形

  4.两审终审制:有例外规定

  (三)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管辖

  1.管辖的概念和分类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

  2.级别管辖:基层、中级、高级、最高:第一审。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①重大的涉外案件;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等。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②认为应该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3.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当事人所在地。

  一审案件:

  ①被告住所地。

  ②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经常居住地。

  特殊情况下,《民事诉讼法》规定某些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③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④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④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⑤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⑥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⑦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⑧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⑨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法院管辖。

  4.专属管辖:由特定法院管辖。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民事诉讼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有( )。

  A.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B.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C.对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D.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E.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答疑编号2880320104]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ACD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地域管辖。

  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四)第一审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

  考试内容:第一审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

  1.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

  2.受理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原告对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开庭日期确定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开庭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还应在开庭审理前3日发布公告。

  4.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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