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市场风险管理
第三节 市场风险监潮与控制
一、市场风险管理总体要求
(一)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治理架构
1.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2.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3.商业银行的监事会应当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二)全面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银行应当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设计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流程、选择市场风险的计量和控制方法,以在风险管理的成本与收益(安全性)之间达到适当的平衡。
(三)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流程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分析、报告和控制流程。
(四)完备、可靠的IT系统
完备、可靠的信息系统应具备支持详细数据分析的交易管理或中台计量管理功能,建立集中、统一的交易数据、计量参数和市场数据等基础数据库,构建定价/估值模型,建立统一的市场风险计量、监控及管理平台,实现全行层面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为实施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基于风险调整的绩效考核提供系统支持。
(五)可靠的独立验证
1.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市场风险模型输入数据准确、完整、及时。模型输入数据可分为交易及头寸数据、市场数据、模型的假设和参数,以及相关参考数据。
2.商业银行应当对风险价值系统中的单个产品定价和估值模型进行验证,以掌握模型定价方法,避免由“定价黑匣”带来的损失。
3.商业银行应当对由市场风险内部模型产出的市场风险报告进行验证,以确保模型结果的准确传递及合理应用。
4.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日常风险管理的经验及需求,预先确定合理的容忍度水平,并将验证过程中出现的差异与容忍度水平相比较。
(六)严格的内部控制和审计
1.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
2.银行的审计部门应当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准确、可靠、充分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
3.商业银行应当为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二、市场风险监测与报告
(一)市场风险报告的内容和种类
风险管理部门应当能够运用有效的风险监测和报告工具,及时向高级管理层和交易前台提供有价值的风险信息,以辅助交易人员、高级管理层和风险管理专业人员进行决策。
市场风险监测和分析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① 按业务、部门、地区和风险类别分别统计/计量的市场风险头寸;
②对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的结构分析;
③头寸的盈亏情况;
④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及程序的变更情况;
⑤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
⑥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包括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
⑦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情况;
⑧内外部审计情况;
⑨市场风险经济资本分配情况;
⑩对改进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市场风险应急方案的建议;
⑩市场风险管理的其他情况。
(二)市场风险报告的路径和频度
①在正常市场条件下,通常每周向高级管理层报告一次;在市场剧烈波动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实时报告,但主要通过信息系统直接传递。
②后台和前台所需的头寸报告,应当每日提供,并完好打印、存档、保管。
③风险价值(VaR)和风险限额报告必须在每日交易结束之后尽快完成。
④应高级管理层或决策部门的要求,风险管理部门应当有能力随时提供各种满足特定需要的风险分
析报告,以辅助决策。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