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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精讲: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总裁吧 更新日期:2014-9-19

 

  【例14-16】 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款项已经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丙公司 12 000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12 000

  (2) 收到代销清单时,同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商品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商品 6 000

  贷:发出商品——丙公司 6 00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1 000

  应收账款——丙公司 1 000

  (3) 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10 700

  贷:应收账款——丙公司 10 700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收到商品

  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甲公司 20 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甲公司 20 000

  (2) 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3)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 1 700

  借: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甲公司 10 000

  贷: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甲公司 10 000

  (4) 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11 700

  贷:银行存款 10 700

  其他业务收入——代销手续费 1 000

  (四) 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销售的处理

  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是指售出的商品需要经过安装和检验等过程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销售方通常不应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销售方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五) 订货销售的处理

  订货销售,是指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而库存没有现货,需要通过制造等程序才能将商品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六) 以旧换新销售的处理

  以旧换新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例14-17】 甲公司相应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倡导的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业务。20x9年3月份,甲公司共销售MN型号彩色电视机100台,每台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2 000元,每台销售成本为900元;同时回收100台MN型号旧彩色电视机,每台回收价格为234元;款项均已收付。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3月份,甲公司销售100台MN型号彩色电视机

  借:库存现金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MN型号彩色电视机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MN型号彩色电视机 90 000

  贷:库存商品——MN型号彩色电视机 90 000

  (2) 20x9年3月份,甲公司回收100台MN型号彩色电视机

  借:原材料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库存现金 23 400

  (七)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存在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 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2) 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14-18】 甲公司在20x9年4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额。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4月1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商品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2) 如果乙公司在20x9年4月9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200元(10 000×2%),实际付款11 500元(11 700-200)

  借:银行存款 11 500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2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 700

  (3) 如果乙公司在20x9年4月18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 000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100元(10 000×1%),实际付款11 600元(11 700-100)

  借:银行存款 11 600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1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 700

  (4) 如果乙公司在20x9年4月底才付清货款,则按全额付款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1 700

  【例14-19】 甲公司在20x9年6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8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36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640 000元。6月30日,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外观上存在瑕疵,但基本上不影响使用,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不含增值税税额)给予5%的减让。假定甲公司已确认收入;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6月1日销售实现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93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商品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商品 640 000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640 000

  (2) 20x9年6月30日发生销售折让,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商品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46 800

  (3) 20x9年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889 2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889 200

  (八) 销售退回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商品的处理

  1. 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于销售退回,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响应金额。

  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14-20】 甲公司在20x9年10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520 000元。乙公司在20x9年10月27日支付货款,20x9年12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甲公司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0月18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商品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商品 520 000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520 000

  (2) 在20x9年10月27日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 170 000

  (3) 20x9年12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商品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贷:银行存款 1 170 000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52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商品 520 000

  2.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是指购买方依照有关协议有权退货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例14-21】 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20x9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5 000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 5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25 000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6月30日之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约为20%;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发出健身器材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 92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健身器材 2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健身器材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xx健身器材 2 000 000

  (2) 20x9年1月31日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健身器材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健身器材 400 00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 100 000

  (3) 20x9年2月1日前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2 925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2 925 000

  (4) 20x9年6月30日发生销售退回,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退货量为1 000件,款项已经支付

  借:库存商品——xx健身器材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585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800件

  借:库存商品——xx健身器材 3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健身器材 80 00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健身器材 100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1 200件

  借:库存商品——xx健身器材 4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健身器材 100 00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702 000

  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健身器材 8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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