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3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黎丽等171名考生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5年7月3日(星期五)8:30-11:30、15:3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地址:广西南宁市长湖路20号,绿城国际大厦。可乘坐1路、12路、16路、20路、45路、52路、76路、91路、604路、705路公交车到“长湖东葛路口站” 下车往南走约200米,或长湖茶花园路口下车往北走约300米长湖路长湖景苑13号对面。下同)。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警官学校(地址:南宁市长岗路三里3号。考生可乘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共汽车到“长岗三里路口”站下车前往。下同)。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前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职位。 因招考职位无人报考,决定取消自治区北海戒毒康复所医学职位一(职位代码为:150032007001)1名。因报考人数不足,减少自治区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学职位二(职位代码:150032006002)1名。 二、体能测评 报考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集中时间:2015年7月5日(星期日)上午7:30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广西警官学校。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体检集中时间:2015年7月6日(星期一)上午7:00 体检集中地点: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一楼。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4日7:20时前到达广西警官学校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警官、刘警官 0771-2299232(办)、2299235(办)、0771-2299276(传真) 【都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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