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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法典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总裁吧 更新日期:2014-9-30

  50多所各类高校、600多家省级以上各类科研机构、70多万科技人员、80多万在校大学生、81位“两院”院士……多年来,南京的科教人才资源无论是总量还是质量都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然而,虽然拥有丰富的创新资源,但土地、矿产等有形资源匮乏,资源环境容量有限这些“短腿”却无法回避。这一强烈的反差决定了南京唯有“扬长避短”,充分利用科教人才资源推动创业,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需要这类资源要素支撑的产业,才能实现新的发展、新的突破。

  与此同时,南京的资源优势与发展优势之间的反差也长期制约着城市的发展。首先是人才结构不合理,高校院所人才多、企业界人才少,研究型人才多、创业型人才少,本地培养的人才多、留在本地创业的人才少;其次是科技创新转化效能低,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高达3.1%,但40%以上集中在高校院所,高校院所的职务发明专利70%左右长期“沉睡”,应用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率只有40.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核科学与技术专家陈达院士前几年在镇江开了一家公司,主要做乳腺精确导航放疗系统,产品价格只有进口的三分之一,“这辈子研究了很多科技成果,如果不产业化,也觉得可惜,但那时候南京还没什么创业氛围,倒是周边城市非常积极跟我对接,所以就把公司落在别地了。”

  这一时期,无论是中央领导来宁视察,还是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南京工作,讲得最多、要求最迫切的,都是希望南京把科教人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现实生产力。

  “我们不缺创新要素,缺的是创新活力、创业氛围,缺市场机制和作为创新主体的创新型、创业型企业。”2011年5月,就任南京市委书记不到两个月的杨卫泽就提出,要将人才、教育、科技和创新“四个第一”作为“十二五”发展的关键抓手,加速把优势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而要做到这点,就必须大力推动科技创业和人才创业,打造城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金钥匙”。

  牵住了科技创业的“牛鼻子”,南京的创新驱动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南京实践:以科创特区为“试验田”,探索实行特殊体制、特殊机制、特殊政策和特殊环境

  2011年7月召开的市委十二届二十二次全会,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性节点。南京首次提出“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新目标,确立了“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打出了“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行、园区先试”的组合拳,开启了南京聚焦“四个第一”、创新驱动发展的历史新征程。

  破解科教资源转化瓶颈——出台“1+8”政策体系,涵盖科技创业创新的全流程,包括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科技创业家培养等方面;

  为创业提供特殊“小环境”——全市20个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在全市全面铺开;

  为创业者破解身份之忧——出台“科技九条”,“教师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等极具冲击力的举措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扶持大学生创业——出台“创业七策”,为所有毕业5年内创业的大学生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资金、场地、投融资等7方面扶持……

  “凤翱翔于千仞兮,非梧不栖。”密集出台的政策,冲破了科技创业的制度藩篱,科技创业的星星之火在南京成燎原之势。

  两年前,紫金(江宁)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的创业载体——悠谷刚刚破土动工,清华大学博士杨斌就决定将自己和另外7名清华、北大小伙伴创办的南京清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落户这里。如今,公司迎来蓬勃发展期,自主研发的“清云”平台及服务今年销售额预计达到5000万元。“科创特区一流的建设标准和良好的服务是公司能够迅速发展的关键。”杨斌告诉记者,“我们选对了创业的地方。”目前在紫金(江宁)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已有200多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在孵化培育,吸引了1位院士、5位千人计划专家和17名“321”人才入驻。

  3年来,在城市总体规划框架下,通过规划建设紫金特别社区、国际企业研发园、大学科技园,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等,南京构建起布局更加合理、梯次分布更加科学的科技创业创新功能空间体系。以紫金科创特区为“试验田”,探索实行特殊体制、特殊机制、特殊政策、特殊环境,已取得很多制度性的突破。目前,全市已建成20个科创特区,总载体面积498万平方米,特区在孵科技型企业已有2556家,毕业企业达182家,集聚的“321”人才1393名,占全市总量一半多,特区已成为创业人才实现科技创业南京梦的主战场。

  “3年多来,人才集聚和科技创业的速度和规模,远超我们的预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321人才计划”实施3年多,全市累计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2551人,其中,近3/4入选者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与此同时,我市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从2.9%提高到3.3%,在宁主要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用技术成果就地转化率从40.9%提高到46.8%。

  科技创业创新带来的“裂变”,也与南京产业转型发生了“共振”。3年间入驻各紫金科创特区的新创企业,几乎都属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属于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属于能够吸纳较高层次就业的产业。这一期间,南京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在历史上首次超过石化、钢铁、建材等三大传统产业的总和。今年上半年,我市就新增了7家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高端研发机构,总数已达65家。这些源于科技与人才支撑的重大变化,在未来必将更大程度重构南京产业结构和经济版图。

  “所有这些新的发展态势启示我们,创新驱动发展虽非朝夕之功,但只要我们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南京未来的前景必然是光明的。”杨卫泽说。

  开创先河:营造科技创业良好生态,紫金科创特区建设走上法制化新轨道

  经过3年的探索和实践,紫金科创特区建设成绩斐然,但也开始面临一些新的问题。

  “这些政策会不会朝令夕改?南京支持科技创业的力度能不能长期保持?”许多正在创业和打算创业的科研人员有了这样的疑虑。在政策执行层面,一些特别社区存在建设和服务内容差别较大的问题,亟需一套建设标准和规范。

  法律的意义正在于定标准、立规范。经过深入调研,南京的决策者认为,有必要运用法制思维,采取法制手段,制订一部专门针对紫金科创特区的条例,规范特别社区的建设,同时将近3年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法规,让好政策、好经验持久发挥效力,引领南京创新驱动发展。

  经过一年多的立法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全国第一部促进科技人才创业和科技创业园区发展的地方法规得以诞生。在全程参与《条例》起草的市科委副主任黄榕看来,这部《条例》充满了创新性。

  “《条例》首先对‘特别社区’这个南京首创的概念进行了标准化。”黄榕说,这种既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开发园区,又区别于市民居住生活社区的“特区”,营造了一个宜生活、宜创业的社区组织形态。《条例》明确,所有的特别社区都要具备一定标准的科技研发基础设施、便捷高效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备的科技、商务、金融、法律、人才服务,环境优良的人居环境。

  《条例》创造性地明确了“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3个差别化的平台,以释放各类科技人才资源的创业活力。“创业苗圃”针对大学生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和创业指导,“孵化器”针对领军型科技人才提供全面扶持和全方位服务,“加速器”则针对科技创业家的高成长性企业和从“孵化器”中毕业的项目,提供大规模的商业化支持。孵化器、加速器项目期满后退出,腾出空间使有限资源应用到企业成长的服务中去。“通过这3个平台和退出机制,《条例》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成果转化链条。”

  “人才是创业创新的核心,怎样激励人才的积极性,是《条例》的核心所在。”黄榕介绍,《条例》为不同类型的创业人才提供了明确而清晰的鼓励和支持。对科技创业家,有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税收优惠政策、产业和科技经费;对科技创业型领军人才,有创业启动资金和3年内免租金工作场所、人才公寓、创业投资和融资担保、投资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对于大学生创业者,有3年内免费的创业场地、3年内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除等等。

  《条例》还吸收“科技九条”相关规定,鼓励高等院校等单位在转让职务发明成果时,将科研人员的收益提高到最多百分之九十五。这样的法规设计,既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和清晰的制度设计,也让《条例》具有更强的可复制性。

  “除了固化经验和成果,《条例》还要解决一些问题。”用地成本高、项目落地难是科创特区发展遇到的一道难题。黄榕说,《条例》明确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用地按照科技研发用地管理和公益性科技研发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规定,大大降低了特别社区建设用地成本。明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依法通过入股、联营联建等形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更是有效缓解了好项目难以落地的矛盾,防止了“墙里开花墙外香”、“南京栽树外地乘凉”的现象。

  通过一条条清晰而明确的规定,《条例》勾勒出一个融合了硬件、政策和服务于一体的科创“特区”。在这里,政、产、学、研、金、介等各项要素协同发力,撬动科技创业,引领创新驱动。黄榕认为,“《条例》最大的意义,就是标志着紫金科创特区的建设从此进入法制化的新轨道。”

  作为全国第一部促进科技人才创业和科技创业园区发展的地方法规,《条例》是南京深化科技体制综合改革的成果,也是南京为全国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交出的一份“特别答卷”。它不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而且具有鲜明的南京特色,是充分发挥南京科技教育和人才优势的必需,是南京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抓手。深化紫金科创特区建设,推动科技人才创业,南京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影响深远:让科技人才创业更加安心、更有信心、更有干劲,持之以恒推动创新发展战略实施

  9月26日,南京软件研究院和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南京软件研究中心正式揭牌。南京软件研究院由市政府、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中科院南京分院和金陵科技学院合作共建,旨在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软件科技研发与人才培养高端平台。而在此之前,中科院上海光机所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宁共建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院,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与江宁开发区共建中科院南京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研发中心。

  “可以说,这几年,中科院系统在宁创业创新的热情高涨,势头迅猛。”省政协副主席、中科院南京分院院长周健民说,我国以前出台的很多政策,关于创新的、就业的多,但鼓励创业的少,尤其是鼓励科技创业。而《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中提出:特别社区应当建立有利于科技创业活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营造人才优先、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这一点我特别欣赏,科技创业有长期性和风险性,没有失败就没有创新和成功,南京将这一点写进《条例》,让想科技创业的人员少了后顾之忧。”周健民说,此外,《条例》在评审管理、建设上做了一些规定,给特区很大的自主权;项目评审专业委员会不仅有科技专家,还有社会投资人,这些都值得肯定。今后,中科院南京分院将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在宁创业创新,为南京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贡献力量。

  “《条例》实施后,南京紫金科创特区在全国会更有名,估计下面我们的工作会更忙,节奏会更快。”紫金(雨花)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朱后祥说,雨花特区成立后,主打产业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特区建立了孵化器管理办法,在项目入园前就严格通过专家评估,防止“捡到篮里就是菜”。这次对科创特区立法,实际上就是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把科创特区工作进一步固化,为南京科技创业创新打造优良的生态环境,肯定有利于吸引更多海内外人才精英来宁创业创新,也有利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南京就地转化。“我们是特区一线工作人员,说实话,在跟人才对接洽谈时,不少人担心,南京支持创业会不会是一阵风。现在我们心里有底了,即使会更忙,也忙得更踏实。”

  《条例》实施,对已经在科创特区进行创业的科技人才来说,确实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徐炎华和他的创业团队,在紫金(化工园)科创特区有2000多平方米的研发空间。“《条例》的实施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非常重要”。他说,近年来南京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让南京成了创业的乐土,但不少创业人员多少还是会有些担心:政策会不会变?以后会怎么样?现在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将这些政策固化下来,不仅表明了南京市鼓励科技创业的明确方向和坚定决心,也让创业人员更加安心、更有信心、更有干劲了。

  南师大法学院教授杨登峰前期参加了《条例》的专家论证会,对于为科创特区立法,他给予了高度肯定。“法律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点,为科创特区立法,目的就是为了确保科创特区建设以及政策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杨登峰说,最近几年,全国各地创业风起云涌,不少城市争相推出颇具诱惑力的政策吸引人才,南京“科技九条”、“321计划”等在全国反响都比较大。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和落实,南京在全国率先将支持科技人才创业和科技园区发展的政策,用地方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一个很大的创新,确保了政策持之以恒地执行和落实,定会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推动科技人才创业和科创特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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