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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班
招 生 简 章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满足社会对高层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关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要求,加大人才培养的工作力度,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行业和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中国政法大学和济南泰石博文咨询有限公司泰博培训中心在济南举办“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班”。
一、开设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
二、课程设置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包括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及有关专题讲座等。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1、学制:2年
2、教学方式: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按照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大纲和培养计划,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年集中授课二次。
四、招生条件及办法
报名条件